網絡@科技 相关日志共 75 篇
2008/08/14   blog的意义 (18)
2008/08/05   大家要参加部落格祭2008 (40)
2008/07/15   美女去上海遇见蜘蛛侠 (29)
2008/07/10   和梁汉良谈部落格是正经的事 (8)
2008/07/06   在哪里看见黎明曙光 (2)
2008/07/02   祝贺鲁比blog1 (14)
2008/06/16   第二架笔电 Lenovo Y410 (22)
2008/06/09   衣服部落格暂时挂了 (5)
2008/05/01   不老的希望·好学的典范 (18)
2008/04/03   如何架设自己的部落格? (21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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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log的意义
網絡@科技/部落格介绍 | 2008/08/14 21:26
在克丽丝看到一篇很有趣的文章《blog前blog后》,是说写blog之后的变化。

这段很有趣:
不说也许你们不知,以前我开始写blog时都只是提供文章,然后由老公帮我upload、edit photo,做trackback等等~

现在我终于会自己操作部落格的word press,自己upload photo 到flickr,会自己做trackback……这些都不用老公操心了,呵~是不是进步许多呢?
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幸福小女人,变得很厉害。

克丽丝算是blog的新人,但是写的blog很好看,我都有订阅。

其实,blog的力量很大。还是要拿大马中文blog女王白雪做例子,她写blog“红了”之后,可以上电台、电视台、代言、出书……以前,要完成这些东西是很难的,现在有一个很好的平台展现自己。

比如我,写blog是一个“写文字热身的动作”,每天写,当我要写文章、写书都不成问题。而且,我还在这个平台传播我的态度:积极、乐观、有创意。

blog也让我出书保持一定的节奏,我要做大马的“九块肉”。

blog有什么好处?如果你想实现梦想,那是一个很好的平台。

题外话:
有人写blog可以认识朋友,对我来说,阅读blog也算是交往,虽然我不认识克丽丝女爵士niger1437等人,但是读者他们的blog,就知道他们的生活了。

以前我说过一个名句:
读我部落格的人,比我身边的人更了解我。

你认同吗?



这是学记李巧凡画的,她说:自从我在培训营里被骂后,进贺就成了我历史作业里的“历史”……

什么意思呢?就是说我很少骂人?

(可是为什么画到我这么老~~哇佬呀!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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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要参加部落格祭2008
網絡@科技 | 2008/08/05 18:04
翻看上个月的记录,我差不多每天都有写一篇部落格,只有一两天缺席,不然就变成了“挑战30天”。最近,爱上了部落格。


大马部落举办了“大马中文部落格祭2008”,网友们一定要去参加比赛。

最近,发现有很多优秀的大马博客,迟一点才介绍。

我只会参与,不会参。“参与”的意思是,关心这个比赛,看看参赛者的部落格。

为什么不要参加比赛呢?有以下10个原因。

1.关于部落格比赛,我参加了两次台湾、一次新加坡的,都没有入围;去年参加了部落格祭2007,有入围,可是没有得奖。虽然rb是很乐观,但是总觉得自己的欢呼声很高,万一连入围都没有,真的很受打击。呵呵。所以说,希望越大,失望就越大。呼吁网友们抱着平常心。

2.我算是部落格达人,一个喜欢写、读、观察的人,觉得当评审更为适合,不习惯给人评。

3.虽然不曾拿奖,但是想要留机会给新人。毕竟我写了差不多三年了。

4.不知道要参加哪一个类别。

5.奖品没有iPhone。

6.得奖是一种肯定,我直接跳过这一环,找别的肯定方法。

7.想用旁观者的身分,看这次的比赛。

8.不想因为比赛,而影响接下来几个月写的文章。

9.选不到三个好的文章参赛。

10.不想为了参赛而参赛。

不过,我还是会支持这个比赛的。


如果你的理由没有我这么充分和自大,那么请你去参赛。呵呵。
不参赛的请说出理由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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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女去上海遇见蜘蛛侠
網絡@科技/部落格介绍 | 2008/07/15 10:51
白雪有说过,美女都写部落格。

我们来浅谈这个问题:
1.美女都写部落格吗?
2.写部落格的都是美女吗?
3.不是美女可以写部落格吗?

回答:
1.美女不一定写部落格,就算写,也不一定好看。

2.写部落格的不一定是美女,但是她可以在部落格展现自己的价值,这和美只有间接的关联。

3.谁都可以写,同样的,谁都可以不读。所以,不能因为别人不读你的部落格,就认为别人以貌取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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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身接触部落格有好几年,阅读也有自己的品味和喜好,如果是中文部落格的话,只要瞄上几眼,就可知道是不是自己杯茶。强调,我喜欢看,不一定写得好;相反,也是。因为好部落格难以定义。

如果是英文的部落格呢?我不会英文,就要看感觉。感觉是可以分析出来的,下次再和大家分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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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依然是不认识Nicole这位美女,也不知道她会不会中文(懂的人可告诉我)?相信她没有看过我的部落格(因为没有留言)。


我一直有订阅她的部落格,甚至向白雪推荐过她。

印象中,她到处去旅游,而且会有同伴为她摄影,当然,更多时候是自拍。也是写得很勤的博客。

今天会提起她,是因为我们见过,甚至玩过和买过同样的玩具——蜘蛛侠。


这好像是中国特有的玩具,甚至是上海特产?上次我去上海走走时,也见过,还买了两只回来给我的外甥。可是不到半小时,蜘蛛侠就给玩死了。

这玩具有蜘蛛侠的特性,手脚都做了手脚(很喜欢这句话),有黏黏的塑胶,你把它丢在玻璃或墙壁,它会翻身爬下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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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懂英文的博客可以向她取经。

最后,我还是要说:Who am I? I am Spiderman!
(射~~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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